平安大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2期
基金资讯
2018-11-05 09: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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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03

平安大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年6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平安大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80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23日正式生效。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本产品相关技术、规则、操作等创新性造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另外,本基金E类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而言,其投资收益为买卖价差收益,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2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对本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期)进行了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设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吴小红

联系电话:0755-22623179

2、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8,210 60.7%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500 25%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4,290 14.3%

合计 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3、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罗春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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