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行业重新共同化:阿尔法和欧米茄
极客之巅7645
2017-05-25 08: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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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博格尔是美国先锋基金的创始人,被称为指数基金教父。本文是对其部分观点的概括介绍。


  马萨诸塞州投资者信托基金(MIT)成立于1924年,是美国首只共同基金。开始时是由它自己的受托人来组织、运营和管理,是在传统的受托人基础上按照基金的收入来获取报酬,可以叫做“阿尔法”模式。如今,它是由外部的管理公司来管理,管理公司不仅负责投资管理,还负责行政管理、运营、分销和市场营销,可以称为“欧米茄”模式。


  但是事实上,“欧米茄”基金结构已经被逐渐塑造成服务于基金经理的利益,而伤害公众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长期投资的古老智慧被短期投机的愚蠢所取代,“产品的影响”超越了投资管理本身成为我们的最高价值。这些让人不愉快的现象,还出现在美国实业公司身上。


  共同基金行业所采用的新的欧米茄基金结构早就该回归到80年前马萨诸塞州投资者信托基金创立时所使用的结构(阿尔法)了。


  马萨诸塞州投资者信托基金的发展


  马萨诸塞州投资者信托基金(MIT)一直被评为最低成本的基金。它的受托人很快就把原来6%的费率降低到5%,之后又降低到1949年的3.5% 。如果用成本除以总资产的比率(如今报告费用的常规方法),MIT的费率比率从早年的0.5%降到1949年的0.39%,之后在1960~1969年又降到稳定的0.19% .


  然而直到1969年,MIT逐渐变成了行业中不合群的一分子。它依然坚持着保管人的身份,没有加入销售人员的行列。它一直保持着低成本。它的投资组合非常分散,而且保持着极低的换手率。它从事长期投资,所以那些基金份额所有者也都跟着做长期投资。与此同时,几乎所有其他基金都采用了高费率的“欧米茄”模式。


  1969年,这个结构改变了。受托人请求MIT的份额持有人的授权批准进行去共同化,而采用常规的外部管理结构。这个从阿尔法到欧米茄的转变到底是好还是坏呢?从管理者赚取佣金的角度看当然是好的,但从基金份额持有者所承担的成本的角度来看当然是坏的。


  费用比率从1968年的0.19%翻倍增长到1976年的0.39%,再翻倍增长到1994年的0.75%,并持续增长到1998年的0.97%和2003年的1.2% .



  惠灵顿集团:从欧米茄到阿尔法


  当1969年马萨诸塞州投资者信托基金抛弃了它的阿尔法共同结构而转向外部管理的欧米茄结构的同时,正好惠灵顿集团正在进行着相反的行为。


  惠灵顿集团的CEO(博格尔本人),考虑欧米茄结构是否对于基金份额持有者来说是最优的结构,最近阿尔法结构的消失是否提高基金份额持有者的收益同时提高基金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在1971年9月,他对公众发表了他的担心。


  刚刚落下帷幕的这个金融时代的很多错误和主要的缺陷都可以归结于我们未能遵从受托人原则,“一仆不侍二主”,这个同“圣经”一样古老的概念。那些名义上服务于委托人的基金经理却把这些委托人的利益摆在最后,这意味着我们已经完全忽略这个原则的含义了。


  我有一个古老的偏见:考虑到所有事情的话,专业化的企业不会欢迎拥有大众股东的。的确,可以想象这样的情况,来自大众股东对利润增长的压力会和一个专业化组织的负责任的运营管理行为是对立的。尽管基金经理的领域拥有商业化和专业化的双面性,但是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最终应该是以有利于客户的方式来调和的。


  1974年1月12日,CEO递交给共同基金董事会一个提议,希望实行基金的共同化并且按照一个内部管理的形式来运营。董事会批准惠灵顿管理公司(集团子公司)更名叫做“先锋”。先锋集团成立于1974年9月24日。作为基金的全资子公司,完全按照成本来运营的先锋集团正式成立运营了。

  因为“先锋”基金公司仅仅控制了基金集合体运营/投资/分销三大业务中最不重要的一个分支(运营),主席开始接下来的想法,进入投资管理领域。在公司开张之后短短的几个月之后,基金的董事会批准成立了基于标普500指数的指数基金。虽然1976年首次仅募集到1100万美元的资金。但是,世界上第一只指数共同基金诞生了。现在它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共同基金。


  在公司富有争议地跌跌撞撞闯入股票投资领域之后仅仅五年,公司开始全面承担起想几天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十年后,先锋集团也开始依赖定量技术而不是基本面分析去管理股票基金。


  在1977年2月9日,另一个前所未有的决定把基金份额分销业务也归入先锋的麾下。之后,先锋剥离了它整套的分销体系。从原来的卖方驱动的有申购费用基金渠道转变为买方驱动的无申购费用渠道。


  先锋集团成长为一个羽翼丰满的阿尔法集合体——全面的共同化,这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更低的基金运营成本,费率从1975年的0.67%下降到了2002年的0.26%,下降幅度超过60%;其次,早期8.5%的申购费用被永久性地剥离了。那么既然金融市场上的毛利减去成本等于投资者所获得的净利的话,成本的削减必然会导致投资者收益的提高。


  这些仅仅是先锋集团从欧米茄到阿尔法的转变所带来的。之后29年的时间里随之而来的是,惠灵顿集团的绝对收益(非常的好运)和相对收益都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相对收益从落后1.9个百分点,到近乎奇迹般地增长了2.5个百分点,原因在于成本的降低。结果就是:截止2003年年底,在1974年投入到惠灵顿基金的每1美元都会增长到33.6美元。而另一方面,凭合同期平衡型基金平均仅仅增长到20.96美元,比惠灵顿基金落后了40% 。


  阿尔法VS欧米茄: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市场份额


  成本越高,收益越低。很明显的,阿尔法基金的运营成本是相对低廉的,而欧米茄模型下的运营成本是昂贵的。


  截止2003年马萨诸塞州金融服务公司基金总资产达到780亿美元,费用率1.25%;而先锋集团的资产规模6670亿美元,费用率0.26% ,费用比较如下:



  在阿尔法结构下,先锋不仅能够很好地为份额持有者创造价值,而且能够很好地执行它的商业战略。两家公司的市场份额变化如下:


  2004年开始,先锋的行业占有率达到了9.2%——迄今为止任何一家共同基金所能达到的最快市场份额增长。


  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却常常被忽略


  “1940年的法案的基础政策之一:基金应该为了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而管理和运营,而不是为了顾问、分销商和其他人的利益。”这看起来是普通法律中最基本的受托人原则和信托原则。但在欧米茄模式下,顾问、分销商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坐上了司机的位子。


  多年来股票基金规模迅速成长,从1965年的260亿美元到2003年的3.36万亿美元,增长了128倍;而同期费用从1965年的1.34亿美元猛增到了2003年的319亿美元,上涨238倍。但规模经济在这个行业看来极度不正常。如今,只有阿尔法基金集合体(先锋为代表)证明了基金行业中存在巨大的规模经济。



  是时候改变了


  是时候在共同基金行业做些改变了。我们需要重新平衡基金经理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尽管《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中明确表示要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然而事实上往往基金管理人的利益被摆在了份额持有人利益之前。


  我们需要作出一系列改变,“确保董事都会尽到受托人义务”来使得基金是按照他们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去组织、运营和管理的。五年前当我在写《共同基金常识》的时候,这些改变最终会让独立董事“变成他们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狂热的拥护者······他们会积极地和基金的顾问沟通······他们会要求和业绩挂钩的管理费用,这样的话,只有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利了,基金管理人才能跟着获利”。


  更加值得期待的是,这个行业需要“一种更激进的重组——基金行业至少一部分的共同化基金可以由自己运作;那些由外部管理公司赚取的高额利润将可以被基金份额持有人来分享”。这才是这个行业最终应该走向的方向。


  如何从欧米茄转变到阿尔法



  无论是早期的马萨诸塞州投资者信托基金,还是近30年的先锋集团,阿尔法模式给份额持有人带来了惊人的低成本以及与同类基金相比超额的回报。我很清楚行业回归原始的阿尔法模式将会简单很多——不用面对行业中被重重保护的强大力量以及谁的经济利益至关重要的问题。但是我相信这是所有份额持有者、竞争以及立法都应该走向的方向。


  如果国会给基金的董事们施加一些责任,“确保董事都会尽到受托人义务”。这些管理者(独立董事)有责任感并把基金份额持有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冰泉会在提案中表达出他们的献身精神。再加上,基金集合体进行必要的共同化(阿尔法模式),理想的基金行业格局终会实现。


  结构、策略和精神


  尽管欧米茄结构在服务基金持有人的时候造成了许多共同基金行业的严重缺陷,但是阿尔法结构也绝不是治疗这些缺陷的万灵丹。人寿保险行业策略上过于强调销售,缺乏控制成本和服务意识,最终导致共同化结构的瓦解。


  但是,仅仅依靠结构和策略也远远不够。我们需要的是共同化的精神,一种为9000万位把自己辛苦赚来的钱交由共同基金行业管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全心服务的精神。正如最近的丑闻所显示的,我们需要监管来抑制我们的贪婪。然而,没有任何监管和立法可以带来一种信任和被信任的精神。信任一定来自扎根于组织内部的品质,那些体现着信任精神的企业必然最终会统治整个共同基金行业。我们基金的未来将依靠一个简单的价值实现,那就是“管理别人的金钱是一种神圣的职责和庄严的信任”。


  (原文转载自:随风觅雪(整理),闲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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