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1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1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起生效。根
据《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长盛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的运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据此,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规定媒介发布《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中证全指证
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长盛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和长盛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的两类子份额退市,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折算基准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长
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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