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18-05-19 15:49:4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5-19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一、经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银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银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5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光大银行及民生银行的指定方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二、适用基金: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501001);

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501015);

财通多策略福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501026);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1028)。

三、日常转换业务:

(一)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各基金申购、赎回费率请参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参照本公司优惠活动公告。

3、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1)假设某持有人持有财通福瑞定开混合发起基金份额为10,000份,持有期不满一个封闭期,现欲转换

为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LOF);假设财通福瑞定开混合发起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转入财通

多策略精选混合(LOF)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则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10,0001.10001.50%=165.00元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10,0001.1000-165.00=10835.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835.000%/(1+0%)=0.00元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65.00元+0.00元=165.00元

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0-165.00)/1.2000=9029.17份

(2)假设某持有人持有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LOF)基金份额为10,000份,持有超过30日而小于365日,

现欲转换为财通福瑞定开混合发起;假设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LOF)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

转入财通福瑞定开混合发起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则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10,0001.10000.50%=55.00元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10,0001.1000-55.00=10945.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0945.000%/(1+0%)=0元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55.00+0=55.00元

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0-55.00)/1.2000=9,120.83份

4、本公司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3)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法,即转出/转入基金的成交价格以申请当日转出/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依据,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时,须缴纳一定的转换费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