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美诺福资讯
2020-01-10 16: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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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1-10


证券代码:430764 证券简称:美诺福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5 日 9:00。

预计会期 0.50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 月 3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陈波先生继任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陈波先生继任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核查,上述董事符合任职资格,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选举廖丽平先生继任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廖丽平先生继任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核查,上述董事符合任职资格,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选举张大春先生继任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张大春先生继任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核查,上述董事符合任职资格,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选举张郡先生继任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张郡先生继任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核查,上述董事符合任职资格,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选举陈巍先生继任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陈巍先生继任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核查,上述董事符合任职资格,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选举杨慧刚先生担任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杨慧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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