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美诺福资讯
2016-12-09 18: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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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09

证券代码:430764 证券简称:美诺福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5,9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5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波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陈波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年 12月 8 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9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廖丽平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廖丽平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年 12月 8 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9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大春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张大春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年 12月 8 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9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郡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张郡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年 12月 8 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9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冯全敏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冯全敏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年 12月 8 日。



2.议案表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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