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3
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37
证券代码:430764 证券简称:美诺福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
11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1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波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陈波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8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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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廖丽平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廖丽平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8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大春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张大春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8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郡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张郡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8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冯全敏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冯全敏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37
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
月8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经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终止双方合作,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的会计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12月9日召开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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