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美诺福资讯
2016-11-23 15: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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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1-23

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37



证券代码:430764 证券简称:美诺福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



11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1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波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陈波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8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37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廖丽平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廖丽平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8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大春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张大春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8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郡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张郡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8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冯全敏先生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冯全敏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37



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



月8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经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终止双方合作,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的会计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12月9日召开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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