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2
公告编号:2019-043
证券代码:430762 证券简称:荣昌育种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 2006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度颁布的《财政部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度相继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公告编号:2019-043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
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进行调整,无需对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和期初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分配利润等事项,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上述相关法规以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
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上述新准则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9-043
(一)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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