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430762 证券简称:荣昌育种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新金融工具准则通知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告编号:2019-014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要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分配利润等事项,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14
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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