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9
公告编号:2017-035
证券代码:430758 证券简称:四联智能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
7 日收到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建罚字
【2017】08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处罚事项
因公司在西安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鱼化寨~保税区段)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D3AZZXSG-8标段使用“奥凯电缆”,后经查其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二、处罚决定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建罚字【2017】088 号),决定给予公司以下处罚:1、责令改正;2、责令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处罚3,302,642 元整。履行期限为处罚决定下发之日起十五日内。
公告编号:2017-035
三、备查文件: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建罚字【2017】088号)
特此公告。
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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