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2
公告编号:2017-042
证券代码:430752 证券简称:索泰能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索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索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武汉索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352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明,索泰能源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2015年2月12日索泰能源董事会审议启动2015年第一次股票
发行,募集资金1027.93万元,于2015年5月22日取得股份登记函。
2015年3月16日索泰能源董事会审议启动2015年第二次股份发行,
募集资金1892.89万元,于2015年6月4日取得股份登记函。经核
查,索泰能源在两次股票发行过程中均存在取得股份登记函前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索泰能源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行)》第1.4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第1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规则(试 公告编号:2017-042
行)》第6.1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
行)》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索泰能源采取要求提供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相关说明及整改措施:
公司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公司财务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并将及时整改。
公司一定吸取本次违规的教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披露负责人对于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水平,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全国股转公司颁布的各项规则,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索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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