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7
公告编号:2018-031
证券代码:430729 证券简称:万里智能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宁波万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宁波万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18)第1122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
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为:“万里智能公司2017年末存货余
额 48.92万元、固定资产余额 139.36万元,由于未存放于
公司内,我们未能实施盘点程序,我们虽对上述存货与固定资产实施了函证程序,但未能获取相应回函。此外,我们对万里智能公司年末应收账款 696.80万元、其他应收款1,742.91 万元,实施了函证审计程序,但均未能获取回函,也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我们对上述资产的真实性、准确性认定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强调事项段为:“万里智能公司2017年度净亏损705.15
公告编号:2018-031
万元,自 2017 年下半年来,停止了原主营业务,新业务尚
未开展起来。此外,公司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仅 2.15 万元,
于2018年3月1日到期的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借款90万元,
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已逾期尚未归还。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万里智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对以上事项表示同意并接受。
在 2017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按照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原则,公司就相关事项在“重要风险提示”、“间接融资情况”和“风险因素”等章节中从不同侧面进行反复披露,希望能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正积极采取以下措施:配合会计师,向会计师提供形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证据,包括销售订单、发票、银行打款单等文件,协助会计师对主要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并取得相关证据。积极向会计师提供客户信息,会计师对截止 2017年 12月 31 日的应收款项余额向客户发函确认。积极配合会计师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核实确认。组织规划开展新业务,调整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改善经营现状,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公司步入正轨。
公告编号:2018-031
有鉴于此,董事会认为:虽然面临较大困难和风险,但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上面临的不确定性很快有所缓解,公司仍具备应有的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说明。
宁波万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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