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04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430726 证券简称:津宇嘉信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 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本次回购的基本情况
1. 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考虑,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3.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原因是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注销。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2,750,000 股,不超过 5,5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94%-7.87%,根据
公告编号:2023-041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6,600,000 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4. 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如果触发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
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55.33%。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3,043,015 股,已累计使用资金 2,872,079.11 元(不含手续费、过户费等相关手续费),累计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36%,回购最低成交价为 0.72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1.00 元/股。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实施预告执行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未经预告而实施回购的情形,不存在回购实施区间未实施回购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竞价回购股份方案》;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23-041
北京津宇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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