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4
证券代码:430717 证券简称:源通机械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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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山东省源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
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的原则;
(二)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的原则;
(三)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四)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意义:
(一)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从而有效的提升公司的价值;
(二)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可以保障上市公司持续的再融资能力;
(三)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将提升公司无形资产并产生综合效益;
(四)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有利于管理预期,增强市场对公司的信心;
(五)尽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将会形成先发优势。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战略方针、经营宗旨和经营计划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模式、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公司公告;
(三)股东大会;
(四)公司网站;
(五)业绩推介会、分析师说明会等推介活动;
(六)一对一沟通;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咨询;
(九)传真;
(十)广告、宣传单或其他宣传材料;
(十一)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二)现场参观;
(十三) 路演。
第七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
完整的在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披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应制定投
资者关系管理战略、方针;审议批准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制度、信息批露制度、机构设置;指导、协调投资者关系工作、资源配置。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业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
落实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战略方针、制度、决议。
第十条 证券事务管理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
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其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主持年报、中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制、寄送工作;
(二)汇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拟订、修改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定,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四)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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