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9
公告编号:2019-070
证券代码:430714 证券简称:奇才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1 月 2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
公告编号:2019-070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保持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进行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9-069)。
(二)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该协议经各方签署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股票发行事项后生效。
(三)审议《关于对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债权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的议案》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11月12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成本法评估,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对刘乃若、陈开先及凌恩华的债务账面余额为38,519,250.00元,评估价值为38,519,2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债转股涉及的对刘乃若、陈开先及凌恩华相关债务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以债权资产进行认购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本次拟用于认购的债权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质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2019】第 01-666 号的《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债转股涉及的对刘乃若、陈开先及凌恩华相关债务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终作
公告编号:2019-070
价公允,程序公正,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股票发行,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会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以及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六)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不得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