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9
证券代码:430714 证券简称:奇才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11 月 15 日以口头方式发出,为尽
快推进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
5.会议主持人:费福根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保持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进行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9-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该协议经各方签署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股票发行事项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债权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1 月 12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成本法评估,
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对刘乃若、陈开先及凌恩华的债务账面余额为 38,519,250.00 元,评估价值为 38,519,25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债转股涉及的对刘乃若、陈开先及凌恩华相关债务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以债权资产进行认购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拟用于认购的债权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质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2019】第 01-666 号的《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债转股涉及的对刘乃若、陈开先及凌恩华相关债务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终作价公允,程序公正,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股票发行,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会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以及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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