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8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430714 证券简称:奇才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周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9-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9-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实现公司2019年经营计划和目标,基于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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