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公告编号:2017-044
证券代码:430713 证券简称:昌润钻石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山东昌润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根据规定,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 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规定,企业对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公告编号:2017-044
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之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告编号:2017-044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国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净利润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昌润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昌润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昌润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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