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10-20
证券代码:430710 证券简称:激光装备 公告编号:2014-013
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东大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1.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1.会议召开情况
1.1.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8日
1.1.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汉江路 15-18 号
公司会议室
1.1.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1.1.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1.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正强先生
1.1.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1.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4,3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100.00%。
2.议案审议情况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
等事宜的议案》议案
2.1.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被他人整体收购,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根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 《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失去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主体资格,且按规定应向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挂牌,并
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1.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3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1.3.回避表决情况
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规定,此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
2.2.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此次摘牌相关事宜议案
2.2.1.议案内容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此次摘牌相关事宜。
2.2.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3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2.3.回避表决情况
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规定,此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
3.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任建涛、徐海舰
见证律师认为:
(1)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及其配套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4.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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