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金卡:公司章程
宝石金卡资讯
2023-08-18 15:35:2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8-18

沈阳宝石金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三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 份 ...... 2

第一节 股票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4
第一节 股东...... 4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19
第一节 董事...... 19
第二节 董事会......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6
第七章 监事及监事会...... 30
第一节 监事...... 30
第二节 监事会...... 31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 32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5
第十章 信息披露...... 36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36
第一节 通知...... 36
第二节 公告...... 37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8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40
第十四章 附则...... 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沈阳宝石金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为:沈阳市皇姑区延河街 90 号 401 室;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05 万元整。

第四条 公司经营期限 50 年,经营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八条 公司实施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行为的,应严格遵守本章程和公司已制订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第九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行为时,应严格按照本章程及公司已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尽职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效益,为员工创造事业平台,为社会创造价值;稳健务实,突破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质量过硬,服务优质,技术先进,管理规范;顾客至上,合作共赢,追求卓越,持续成长。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智能卡及信息识别技术产品设计、研发(不含生产)、综合布线、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办公设备批发、零售,信息科学技术的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