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5
证券代码:430693 证券简称:恒力液压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宁波恒力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叶志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并结合自身情况,宁波恒力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终止挂牌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2)批准、签署、提交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或联系其他第三方股东回购,以保证其合法权益。收购期限: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终止挂牌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截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向公司联系人联系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吕静、谢明明
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恒力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二)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恒力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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