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30
公告编号: 201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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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430693 证券简称: 恒力液压 主办券商: 南京证券
宁波恒力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整改报告
宁波恒力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
力液压”)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接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宁波恒力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
方交易信息披露整改意见书》,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召
开专题会议,对整改意见书所提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方
交易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持续逐项自查整改。,现将整改情
况报告如下。
一、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
2015 年 7 月 16 日, 公司因 2014 年度权益分配为控股股
东叶志华、股东叶维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形成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金额分别 78.33 万元、 10.44 万元,合计金额 88.77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叶志华、股东叶
维本已全额偿还恒力液压为其代缴的个税款。
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因 2014 年度权益分配误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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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00.00 元重复分配给股东宁波高新区维新科技有限公
司,本次资金划转行为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宁波高新
区维新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向恒力液压归还
所占款项 360,000.00 元。
二、 关联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的具体情况:
(1)2016 年 3 月,公司由于现金流量并不充裕,面临银
行转贷和工资发放的资金需求。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为保
障职工权益及公司信用记录,因此在该时点向关联企业宁波
恒力挂机厂调用现金 20 万元,随后立即以各种方式偿还资
金。由于目前整体行业形势不容乐观,企业应收账款不断增
多,现金流压力巨大。收入大多以承兑汇票形式,其贴现等
操作有一定的时间成本。然而工资的发放及银行还款必须以
现金方式。因此方才采用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方式,构成
关联交易。
(2)2015 年 12 月及 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由于 460 万
元银行借款申请在招商银行审批未能通过。为避免影响公司
年末应付账款清结计划,公司分别向关联企业宁波恒力挂机
厂与股东叶志华借款 10 万元、50 万元。随后偿还该笔借款。
(3)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以 71 万元的价格收购宁波
海泰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51%股权占用了公司绝大部分现金流,
为保证职工工资的按时发放,公司向股东宁波高新区维新科
技有限公司借款 15 万元。随后偿还该笔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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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四笔借款均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并未事先履行相应
决策程序,并未进行披露。
三、 整改措施及开展情况:
(一) 补充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未履行决策程序的
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志华已签署杜绝资金占用
承诺书,并承诺若违反规定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签署《承诺函》
全体董事、监事已签署严格遵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应的业务流程并严
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规则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承诺书,并承诺若违反规定愿意承担相应的
责任。
(四)主办券商南京证券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专题培
训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检查小组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业务规则及
财务核算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专题业务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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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加强与主办券商沟通,重大事项及时告知主办券
商。公司已向检查小组提供了自挂牌以来的与关联方有关的
往来明细账。
(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强化财务部门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机制
要求公司财务部对发生的资金往来事项要及时向董事会
秘书汇报。各部门根据资金往来的影响因素,进行动态跟踪
分析与研判,及时汇报给董事会秘书,履行审批程序。整改
期限为持续落实。
2、严格督促执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管理制度》,严防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再次发生。
3、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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