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31
公告编号:2016-041
证券代码:430691 证券简称:麦稻之星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合肥麦稻之星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合肥麦稻之星机械科技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3.1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股东中科智信(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协议约定,故中科智信(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放弃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由其他股东按照2016年1月26日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 实际每 10 股派2.85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634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317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6
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1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受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受相关权益。
公告编号:2016-041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13日由本公司划入股东账户。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公司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六、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纬三路17号
联系人:芮娟
电话:0551-63448655
传真:0551-63481021
合肥麦稻之星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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