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5
公告编号:2016-051
证券代码:430688 证券简称:鹏远光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河北鹏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与孙玉院士合作设立院士工作站的
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6年9月12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和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下发了《关于在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等45家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的批复》(冀科人〔2016〕10号),河北鹏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批设立院士工作站。
因公司实际收到批复文件日期滞后于文件下发日期,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披露设立院士工作站相关事项,现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公司2016年11月2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鹏远光电:关于补发与孙玉院士合作设立院士工作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加强学习,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16-051
河北鹏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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