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罗春华)
新芝生物资讯
2024-04-22 2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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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1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罗春华担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三次未

事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 出席董事会 委托 缺席 亲自出席或者连 列席股东
事会会议 出席 方式 出席 次数 续两次未能出席 大会的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也不委托其他董 数

事出席的情况

罗春华 6 6 现场、通讯 0 0 否 4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3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


2023 年 3 第八届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月 22 日 会第二次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同意
议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的议案》 同意

2023 年 4 第八届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月 20 日 会第三次会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

2023 年 8 第八届董事 《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
月 22 日 会第五次会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定期报告、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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