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1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430681证券简称:芒冠股份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芒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南京芒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3月19日
生效日期:2019年3月12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南京芒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芒冠股份”)
赵文龙,男,1976年4月出生,芒冠股份实际控制人,时任芒冠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世和,男,1963年10月出生,时任芒冠股份董事。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芒冠公司存在股份代持行为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代持行为;赵文龙主导代持行为,并为芒冠股份未按规定信息披露的主要负责人;王世和作为公司高管早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提前透露公司重要信息。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06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期间,芒冠股份股东南京六边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10日更名为南京六边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代加盟商持有公司的股份,导致公司股权不明晰,存在权属争议和纠纷。公司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中亦未对上述代持行为进行披露。
公司高管王世和在2015年5月31日“微校园联盟加盟商培训大会”上,提及公司将要发行股票且透露发行价格为12.08元,而公司于2015年6月6日才发布《股票发行方案》,披露发行价格为12.08元。公司早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透露拟发行股票的价格。
芒冠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八条的规定。
赵文龙主导上述代持事项,且是芒冠股份未按规定信息披露的主要负责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的规定。
王世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芒冠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赵文龙、王世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6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尚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出现。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南京芒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2019]800号)
《关于对南京芒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2019]435号)
南京芒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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