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浩股份:江海证券关于如皋市鼎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鼎浩资讯
2020-04-28 22: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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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8



江海证券



关于如皋市鼎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江海证券作为如皋市鼎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浩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鼎浩股份 2019 年财务报告审计后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0]D-0469 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落内容为:



“1、如‘财务报表附注九、(四)’所述,鼎浩液压公司 2019 年度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合计 8,216,949.77 元,占总采购金额的 50.83%。鼎浩液压公司业务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缺乏独立性,我们无法估计上述事项为鼎浩液压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2、如‘财务报表附注九、(五)、1,九、(五)、2’所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鼎浩液压公司对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 383,471,997.03 元,对关联方

预付款项余额 119,120,775.12 元,关联方客户及关联方供应商由于资金短缺暂时无法归还对公司的欠款及向公司供货,我们无法对上述款项的可收回性作出合理估计。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鼎浩液压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内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企业累计亏损-59,504,154.86 元,期末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39,368,439.11 元,期末净资产为-38,685,939.11 元。该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鼎浩液压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

[2020]D-0469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鼎浩股份合并资产负

债表期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6,588,988.10 元。



三、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

[2020]D-0469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鼎浩股份合并资产负

债表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59,504,154.86 元,实收股本为 5,000,000.00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因 2019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转让将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实施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将由“鼎浩股份”变更为“ST 鼎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提示公司注意经营风险,及时督促公司召开董事会对风险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督促企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经营。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如皋市鼎浩液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2、立信中联审字[2020]D-0469 号《审计报告》。



江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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