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8
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简称:东芯通信 证券代码:430670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本公司现对该公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后的变化内容已使用黑体加粗字体表示::
一、 更正具体内容:
1、更正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更正后: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2
违反了《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
号--审计证据》(财会
(2016)24 号 ) 第 十
2023 年
1 潘坤 监管措施 江苏证监局 条、《上市公司信息披
5 月 11 日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82 号)第四十
五条、第四十六条的
规定,出具警示函。
2、更正前: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用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 票同意,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用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09)将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2
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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