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430668 证券简称:笃诚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笃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无法表示意见的基本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江苏笃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笃诚科技”)的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苏审〔2022〕第 210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审计报告中相关内容为: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存货跌价、长期资产减值
因贵公司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我们未能获取与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相关的信息与资料,包括对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明细测算表等,导致无法执行计算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贵公司存货是否存在跌价、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以及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存货、长期资产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调整的金额。
(二)财务报表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恰当性
贵公司 2021 年发生净亏损-7,392,146.34 元,且 2017-2021 年度已连续
亏损五年,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72,396,109.16 元。贵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24,344,424.61 元。报告期内贵公
司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贵公司子公司尚未恢复生产,且
公告编号:2022-021
无法预计恢复生产的具体日期。虽然贵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仍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贵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
1、公司监事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内容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 《董事会对 2021 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该
事项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江苏笃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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