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167号关于江苏笃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摘牌笃诚资讯
2021-07-05 18:49:5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7-05


关于对江苏笃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1】第 167 号
江苏笃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 笃诚)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当期业务开展情况及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为医药原材中间体供应商,主要从事抗病毒核苷核酸类中间体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492,941.13 元,较上期增加 95.49%,发生营业成本 9,480,079.98元,较上期增加110.72%,当期及上期毛利率分别为-11.62%和-3.56%。你公司解释当期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你公司从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简称诚意药业)采购胞苷酸,销售给上海凯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凯晟生物)和长沙凯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凯盈生物)的贸易业务所致。诚意药业为你公司当期唯一供应商,采购金额5,037,610.61 元;凯晟生物及凯盈生物分别为你公司当期第一及第二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 3,871,681.42 元和 1,238,938.05 元。
你公司自 2017 年已连续 4 年亏损,且合并范围内唯一子公司连
云港笃翔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简称笃翔化工),因受连云港化工园区环保集中整治影响,已停产 32 个月。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未弥补亏损 65,003,692.82 元,已超过股本总额;短期借款余额
5,010,416.67 元(2021 年 5 月 30 日到期),应付拆借性质款项
8,835,263.33 元,账龄超过 1 年应付款项 6,137,537.99 元。你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事项之一系年审会计师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恰当性。

请你公司:

(1)结合各产品收入确认及成本归集情况等,说明本期及上期均出现成本倒挂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胞苷酸贸易业务的业务模式、控制权转移时点、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你公司在上述贸易业务中为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及有关判断依据;

(3)结合采购及成本结转情况,核实当期主要供应商披露是否完整;如不完整,并补充披露其他主要供应商情况;

(4)补充说明期后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按期偿还的情况;对拆借性质款项及账龄 1 年以上应付款的支付计划和筹资安排,是否存在违约风险;

(5)结合报告期经营情况及后续经营计划、子公司笃翔化工整改情况及复产计划(如适用)等,说明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当期财务报表的合理性。

2、存货及长期资产减值情况

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余额 1,292,023.47 元,较上期末减少78.69%,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余额 18,830,472.44 元,较
上期减少 20.18%,未计提减值准备(有关存货及固定资产主要来自子公司);你公司解释有关资产减少主要系子公司调整经营方向,处置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以及设备所致。

当期及前期母公司财务报表显示,你公司对子公司笃翔化工的长
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 10,138,664.27 元,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均未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无法就你公司存货是否存在跌价、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子公司报告期处置存货、设备的具体原因,并补充说明所处置资产处置前状态及处置价格;

(2)结合子公司存货及固定资产项目所核算具体内容、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说明期末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评估依据;

(3)结合子公司自 2018 年 4 月起停产且截至报告期末未复产
的情况,说明 2018 年至本报告期未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的评估依据及合理性。

3、关于研发费用

你公司报告期发生研发费用 3,653,964.30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1.13%,主要系子公司甲基尿苷、索非布韦等医药中间体技术改造研发活动所致。


请你公司结合子公司处于持续停产状态等情况,说明子公司开展上述研发活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备开展有关研发活动的资金、人力等必要资源,截至目前的研发进展及取得成果。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7 月 1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