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伞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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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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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430666 证券简称: 绿伞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绿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生产精细化工产品(限分支机构经营); 生产精细化工产品(限分支机构经营);
普通货运;精细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的技术 普通货运;精细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的技术 研发;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研发;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销售自产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 销售自产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六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 第三十六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
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 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 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 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
的要求予以提供。 的要求予以提供。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直
接调阅、要求公司向其报告等方式获取公司
未公开的重大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外。

第四十一条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第四十一条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
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 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
面报告。 告。

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或
实际控制的股份达到 5%以上的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委托人情况告知公
司,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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