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430661 证券简称:派尔科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派尔科化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号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公告编号:2021-010
执行新会计政策并变更会计政策》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号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执行新会计政策并变更会计政策》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公告编号:2021-010
(2019)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 月 1 日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335,445,076.28 0 335,445,076.28 0.00%
负债合计 217,973,082.48 0 217,973,082.48 0.00%
未分配利润 11,164,772.92 0 11,164,772.92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471,993.8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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