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5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1.租赁经营协议情况。2017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铁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与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现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公司”)签订了整体租赁经营协议,由物流公司租赁东部公司所属如皋服务区开展经营活动,租期6年,其中前3年租金为600万元、700万元、800万元。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前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情况。根据物流公司与东部公司整体租赁经营协议,物流公司对如皋服务区经营场所的改造和规模装饰,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以决算审计数据为依据)。经设计单位测算,如皋服务区改造升级项目概算总金额约2,000万元。按改造升级建设工期1年,并暂按如皋服务区租期6年进行折旧摊销测算,该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01%,项目经济效益持续性较好。该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拟延长如皋服务区租赁期并追加改造项目投资的情况。
2019年6月,经物流公司与东部公司双方协商,拟延长如皋服务区租期至9年,其中2020年至2022年3年租金拟定为900万元、1000万元、1100万元,最后3年租金拟另行商议(暂按1200万元、1300万元、1400万元测算)。
升级项目追加投资2000万元(项目投资概算2078万元,实际发生额严格控制在2000万元以内),主要包括:装修工程投资约1629万元,其中东区约748万元,西区约881万元;电力增容投资约220万元;消防改造投资约229万元。项目概算总金额增至约4000万元。经测算,按延长后的9年租期计,该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21.58%,项目经济效益持续性较好。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拟实施的如皋服务区改造升级项目概算总金额约4,000万元,占2018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589,516,183.93元的6.79%,净资产556,690,049.77元的7.19%,未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年7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延长如皋服务区租赁期并追加改造项目投资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关联董事蒋小民先生、唐庆庆先生回避表决,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206室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206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江苏东部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南通北枢纽至苏鲁省界段,G25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新浦至苏鲁省界段)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养护,按章对通行车辆收费;仓储服务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关联关系:东部公司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是关联法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本次追加投资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如皋服务区改造升级项目追加投资
投资标的类别: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投资标的所在地:如皋服务区
投资标的金额:追加投资2,000万元,概算总金额增至约4,000万元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年,物流公司与东部公司签订整体租赁经营协议,由物流公司租赁东部公司所属如皋服务区开展经营活动,租期六年(该项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内容已于2017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告),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以决算审计数据为依据)。
2019年6月,经物流公司与东部公司双方协商,拟延长如皋服务区租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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