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5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洪武路23号隆盛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2月12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卞剑锋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董事唐庆庆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蒋小民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选举卞剑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上述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并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兼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前换届聘任,原公司总经理梁云先生另有工作安排,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根据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聘任丁文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总经理一职空缺由丁文虎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上述人选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兼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前换届聘任。根据公司董事长卞剑锋先生提名,拟聘任檀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鉴于公司丁文虎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经由丁文虎先生提名,拟聘任檀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上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人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要求,已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兼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前换届聘任。鉴于公司丁文虎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经由丁文虎先生提名,拟聘任潘路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人选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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