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7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代码:430659 证券简称:江苏铁发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李琴华持有公司股份 22,1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6.16%。在本
次质押的股份中,22,1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江苏
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闵浓娟持有公司股份 21,45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5.98%。在本
次质押的股份中,21,45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江苏
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杭文伟持有公司股份 21,45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5.98%。在本
次质押的股份中,21,45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江苏
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鉴于: 1)李琴华/闵浓娟/杭文伟与公司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内容为:李琴华/闵浓娟/杭文伟就江苏新合益机械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间扣非净利润向江苏铁发作出承诺,并按约定向江苏铁发承担业绩补偿、减值补偿等义务。2)为
公告编号:2023-039
确保债务人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下的相关债务得到完全、适当的履行,保障债权人相关债权的实现,出质人同意以其依法持有的公司 6.16%股权(22,100,000股)/5.98%股权(21,450,000 股)/5.98%股权(21,450,000 股)质押给质权人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无影响。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李琴华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2,100,000、6.16%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22,100,000、6.16%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2,100,000、6.16%
股东姓名(名称):闵浓娟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1,450,000、5.98%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21,450,000、5.98%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1,450,000、5.98%
股东姓名(名称):杭文伟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1,450,000、5.98%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21,450,000、5.98%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1,450,000、5.98%
公告编号:2023-039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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