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4
证券代码:430656 证券简称:财安金融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财安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参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上海财安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安金融”或“公司”)拟与国新张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班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上海央地智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实际名称、地址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0%;国新张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上海班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95,060,336.5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1,718,023.35元。此次股权转让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重为2.05%,未达到5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净资产总额的比重为2.47%,未达到50%。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拟投资设立上海央地智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名)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故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需要通过虹口区金融服务局批复同意后办理工商注册。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国新张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105室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105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晖
实际控制人: 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0,000.00元人民币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班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35号2幢316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35号2幢316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上海中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央地智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
注册地:上海市(以工商注册为准)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以工商注册为准)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金 出资方式 认缴/实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
投资人名称
额 缴 例
上海财安金融 4,000,000现金 认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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