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4
证券代码:430656 证券简称:财安金融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财安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财安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5月22日接到公司夏佩卫先生、胡东国先生、刘贵滨先生、萧庆女士、陈春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在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董事长夏佩卫先生。
持股情况:截至2017年5月15日,夏佩卫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3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100,000.00股)的4.3325%。
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未来6个月,即2017年
5月23日至2017年11月22日,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夏佩卫先生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万
股。
2.增持人:董事及总经理胡东国先生。
持股情况:截至2017年5月15日,胡东国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100,000.00股)的0.7792%。
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未来6个月,即2017年
5月23日至2017年11月22日,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胡东国先生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3. 增持人:副总经理刘贵滨先生。
持股情况:刘贵滨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7,020股,占公
司总股本(100,100,000.00股)的0.3967%。
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未来6个月,即2017年
5月23日至2017年11月22日,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刘贵滨先生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4.增持人:财务负责人萧庆女士。
持股情况:萧庆女士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0,200股,占公司
总股本(100,100,000.00股)的0.19%。
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未来6个月,即2017年
5月23日至2017年11月22日,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萧庆女士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万股。5.增持人:董事会秘书陈春先生。
持股情况:陈春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33,500股,占公
司总股本(100,100,000.00股)的2.3312%。
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未来6个月,即2017年
5月23日至2017年11月22日,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陈春先生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二、 增持目的
1、夏佩卫先生、胡东国先生、刘贵滨先生、萧庆女士、陈春先生高度认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通过增持股份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形成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2、基于对公司在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3、公司管理层将坚持为公司的经营业绩勤勉尽职,为投资者持续创造价值,给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三、 增持资金来源及方式
本次拟增持所需资金由增持人自筹取得。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
四、 合法合规性
拟增持行为将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全国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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