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望科技: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同望科技资讯
2023-09-14 20:50:2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9-14


公告编号:2023-059

证券代码:430653 证券简称:同望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经公司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注销股份 5,000,000 股,减少注册资本
5,000,000 元。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58,490,000 股变更为 53,490,000 股,即注
册资本由 58,490,000 元变更为 53,490,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

公告编号:2023-059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在报纸《南方都市报》上刊登了《公司减资公
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

2023 年 9 月 14 日-2023 年 10 月 28 日,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
2.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五路 19 号同望科技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756-6125217

3. 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告编号:2023-059

4. 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话、邮件方式联系的,需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邮寄给公司。
三、 备查文件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在《南方都市报》上刊登的《公司减资公告》。

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