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底特: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上海底特资讯
2023-12-08 15: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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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8


证券代码:430646 证券简称:上海底特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时的普通股总数为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时的普通股总数 35 3500 万股,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 00 万股,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 为发起人全部认购,占公司可发行的 发起人全部认购,占公司可发行的普
普通股总数的 100%。 通股总数的 100%。

…… ……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
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 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 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 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 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 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利益。 其他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违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违反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干预公司的正常决策程序,损害 章程干预公司的正常决策程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对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结果和董事会人事 股东大会人事选举结果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设置批准程序,不得干预高 聘任决议设置批准程序,不得干预高级管理人员正常选聘程序,不得越过 级管理人员正常选聘程序,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任免高级管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任免高级管理
人员。 人员。

公司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股东 公司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股东
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 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 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 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明显不公平的条 者其他资产;不得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 件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明显 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股东 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得无正 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 当理由放弃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权或承担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 债权或承担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

务。 务。

公司与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之间 公司与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之间
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 交易,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 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表决。 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产不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 维护公司资产不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 企业占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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