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8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430637 证券简称:菱博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菱博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菱博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鉴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公司股东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承诺对异议股东的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但未对终
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无异议
公告编号:2021-005
股东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每股股票回购价格拟按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异议股东取
得公司股票价格低于 2020 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为准。但为防止摘牌期间恶意操纵公司股价,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前述“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的公司股票”,指该成交价格超过本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前 20个转让日的交易(不含盘中竞价交易外的其他交易)均价。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应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 个月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
出要求。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异议股东应当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到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回购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至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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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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