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430634 证券简称:华江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华江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刘敏先生被出
具限制消费令。
(二)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原因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2020)沪 01 执恢 107 号、(2020)沪 01 执 1414、
(2020)沪 01 执 1415 号案件,因上海亿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敏先生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二、对公司影响
刘敏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其被纳入限制消费对象,对公司及其个人声誉
已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刘敏先生于近日知悉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后,尽最大努力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并积极与被申请人进行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
上海华江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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