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23
公告编号:2022-068
证券代码:430619 证券简称:格纳斯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四川格纳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自律监管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格纳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股
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44),2022 年 11 月 7 日披露《股票定
向发行说明书(第一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60),2022 年 11 月 23日披露《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67)。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文件编号:DF20221110001),公司报送的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经审查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印发的《关于四川格纳斯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股转函[2022]3462 号) .经审查,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无异议。
鉴于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后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发行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因此本次发行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格纳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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