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8
公告编号:2018-017
证券代码:430612 证券简称:雅威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大连雅威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连雅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18]2215号),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影响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说明
1、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审计了大连雅威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威特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雅威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2、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大连雅特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特盐业)系雅威特公司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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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子公司,2017年雅特盐业先后成立了11家分公司;雅特盐业不能对分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无法获取异地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相关财务资料。
由于我们无法对雅特盐业分公司进行审计,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这些分公司对雅特盐业财务报表完整性的影响程度,进而无法判断雅威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2)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公司因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持续恶化,不具备短期偿债能力;无法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无法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及租金等;产品生产时断时续,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难以维系,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雅威特公司管理层虽然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的充分、适当证据,仍无法确定雅威特公司能否在未来十二个月持续经营。
二、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说明:
针对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公司正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雅特盐业决定注销所有分公司,截至目前已成功注销了大连雅特盐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和大连雅特盐业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在盐改过渡阶段,面对全国性的盐行业管理混乱,大部分经销商迫于市场环境压力决定暂时不开展业务,也有经销商决定退出食盐销售行业。对于愿意继续从事此行业的经销商,我们将其现有分公司注销,并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对于决定退出此行业的经销商,我公司将与其解除承包合同并注销其分公司。
雅特盐业注销所有分公司后,将消除本次审计报告的无法表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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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2、整个2017年度公司一直在积极进行股权融资,引入战略合作伙伴,为公司的扭亏为盈提供有利的条件。目前,相关工作仍然在持续进行。
大连雅威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股权融资后,将消除本次审计报告的无法表示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
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的无法表示意见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大连雅威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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