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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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2〕 398 号
关于给予山东中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山东中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中磁, 公司) ,
注册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新泺大街 1666 号齐盛广场 5 号楼 7 层。
贾伟光, 公司时任董事长。
经查明, 山东中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
司” ) 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 2 -
息披露规则》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 第十一条、 第十
三条的规定, 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贾伟光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的
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根据《信息披露规则》 第六十
五条、 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决定:
给予山东中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并
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贾伟光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
ST 中磁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
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
2022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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