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430596 证券简称:新达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暂不分配利润系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一致认为:
1、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该事项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4-007
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了解和审查,我们一致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贷款暨关
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无偿担保并构成关联担保,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仲伟合 周新生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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