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9
关于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二期)
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东方投行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王斌、王德慧、俞音成、丁小园、侯锡君、王子仪组成,其中王斌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以上辅导人员均系东方投行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2022 年 6 月 6 日,东方投行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
2022 年 6 月 7 日,东方投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
管局提交了《关于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报告》。
本次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辅导期为 2022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2 月。
本辅导期内,东方投行辅导工作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对辅导对象的辅导工作,辅导工作主要采取查阅相关资料、访谈、现场实地考察、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形式进行。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工作小组就前期向辅导对象提出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要求进行跟进。辅导对象已基本根据辅导小组的要求,在辅导小组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共同协助下,对内部控制制度继续进行完善。
2、辅导工作小组就前期向辅导对象提出的财务工作规范性、会计处理合理性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规范事项进行跟进。辅导对象已基本根据辅导小组的要求,在辅导小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共同协助下,对财务规范事项进行完善。
3、辅导工作小组审阅了辅导对象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辅导对象对外投资项目的合规性提出规范要求。
4、辅导工作小组与会计师事务所对辅导对象制定了年度监盘计划,并对辅导对象进行年度监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以及日常经营管理整改的复杂程度,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提高公司内控水平,进一步规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督促辅导对象加强公司内控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辅导对象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逐步提升财务工作规范性、会计处理合理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辅导工作小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协助企业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治理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和治理结构
随着辅导工作的推进,辅导对象已经制定了基本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约束机制,但仍需要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具体执行,并且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修订与完善上市后生效的章程及三会制度。辅导工作小组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督促公司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和改善内控执行情况,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督促公司继续合法合规经营
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
3、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辅导对象为进一步经营规模,提升盈利能力,根据自身战略发展计划,推动石英晶体元器件产线智能化升级和技术迭代,丰富产品型号,深入扩展 5G、物联网、汽车电子、军工等下游市场,
拟启动投资建设年产 6 亿只微型高可靠度石英晶体元器件一期项目,一期投资建设完成后预计可达到年产 1.6 亿只晶振产品。
辅导工作小组审阅了辅导对象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督促辅导对象及时完成投资项目立项、备案等程序。
三、本辅导期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完成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变更,
2022 年 11 月 18 日,辅导对象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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