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晶宝股份资讯
2022-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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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9-30



关于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一期)



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东方投行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王斌、王德慧、俞音成、丁小园、侯锡君、王子仪组成,其中王斌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以上辅导人员均系东方投行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本辅导期内,东方投行对辅导人员进行了调整:邹佳铭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同时新增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丁小园,其余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离职辅导工作小组

成员已妥善办理工作交接流程,不会对辅导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2022 年 6 月 6 日,东方投行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

2022 年 6 月 7 日,东方投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

管局提交了《关于成都晶宝时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报告》。

本次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辅导期为 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9

月。



本辅导期内,东方投行辅导工作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对辅导对象的辅导工作,辅导工作主要采取查阅相关资料、访谈、现场实地考察、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形式进行,中介机构就各自对辅导对象的调查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核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辅导对象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具体要求。辅导对象根据辅导小组的要求,在辅导小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共同协助下,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完善。



2、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财务状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就财务工作的规范性、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实施核查程序,并与企业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



3、辅导工作小组与会计师事务所对辅导对象制定了半年度监盘计划,并对辅导对象进行半年度监盘。





4、辅导工作小组与会计师事务所现场获取辅导对象及子公司、重要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银行流水并对银行流水进行核查,了解相关主体及人员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交易。



5、辅导工作小组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辅导对象重要客户、供应商进行了走访,了解辅导对象的销售、采购情况。

6、辅导工作小组核查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查阅辅导对象三会文件,核查辅导对象机构设置合理性,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7、辅导工作小组查阅公司、子公司工商档案,核查公司历史沿革及产权关系。



8、辅导工作小组梳理辅导对象关联方情况,核查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相关情况,核查有关联交易的业务必要性、价格公允性和程序规范性。



9、辅导工作小组向辅导对象被辅导人员下发了辅导材料,督促被辅导人员对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及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自学,加强了被辅导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指引的认识。



10、辅导工作小组同公司讨论形成募投项目初步方案。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以及日常经营管理整

改的复杂程度,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提高公司内控水平,进一步规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督促辅导对象加强公司内控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同时,公司建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根据规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水平相关要求,制定了《筹资管理制度》,修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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