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7-22
证券代码:430587 证券简称:福格森 公告编号:FGS-201410
福格森(武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格森(武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前 10 日已经通过
电话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各位董事已经确认收到会议通知。本
次董事会由欧阳康乐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 5 人,实到人数 5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口头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硚口支行申请人
民币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申请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硚口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4000 万元用于偿还汉口银
行项目贷款,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三年。本次贷款以土地使用权证【武开国用
(2010)第 35 号】、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经字第 2012002245 号】、【武房权证经字第
2012002246 号】、【武房权证经字第 2012002247 号】为抵押物。未来三年应收账款办理不
低于 6000 万元的质押及登记手续至该银行。本次贷款未结清以前不得进行股东分红。
三、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一) 会议时间:2014年8月15日上午10点
(二) 会议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树三路9号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会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现场投票
(五) 出席对象:
1. 截至 201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六)会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所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1. 审议《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硚口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申请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硚口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本次贷款未结
清以前不得进行股东分红,特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 会议登记方法
2. 登记时间: 2014 年8月14日:9:00 -11:30 ;13:00 -16:30
3. 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
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八)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树三路 9 号
邮 编:430058
联系电话:027-84222571
传 真:027-84222576
会议联系人:严黛
(九) 其他事项
1. 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处
2.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名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格森(武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填写此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出席福格森(武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事项、议案、决议等进行表决,有权代表我单
位签署公司会议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
委托人对有关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1
审议《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硚口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
的议案》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同 □反对 □弃权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或其他补充临时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
托人□是 □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
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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