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6
公告编号: 2021-012
证券代码:430574 证券简称:星奥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北京星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全称:《关于给予北京星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1]161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10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0 月 2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北京星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 6 号富力摩根中心 E 座 1002。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非
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 2021-012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严重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后,责成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学习信息披露各项制度。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1]161 号
北京星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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