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3
证券代码:430572 证券简称:奥普节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规范、科学地行使其经营管理权力,提高决策水平,保护公司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公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四条 总经理的任免由董事会制定标准、选拔、考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
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总经理辞职应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定;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下述事项: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二)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内的交易,或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内的交易。
超过董事会授予总经理的上述职权范围的有关事项,总经理应当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商议,并报董事长或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八条 总经理议事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应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二)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三)制定公司具体规定;
(四)根据董事会决议事项,研究制定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方案;
(五)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计划内,研究具体落实方案;
(六)讨论超过总经理决策权限,需报请董事长或董事会批准的事项;
(七)董事会决定或制订公司重大方案时,要求总经理办公会商议提供决策依据的事项;
(八)研究决定总经理权限内的各部门负责人任免;
(九)研究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十)其他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主持。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参加,根据需要也可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所议事项应进行充分讨论,在此基础上由总经理做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后,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落实,总经理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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